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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收入低的情况,怎样帮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4-10

  抚养权案例:

  男方是一企业高管,女方是学校行政职员,2010年双方经人介绍相识,2011年登记结婚,2012年儿子出生,2017年为了改善居住条件,男方把他与父母名下的一套房子出售,来置换一套大别墅。男方要求房产证加上父母的名字,女方不同意,最后房产证还是登记在小夫妻名下,但是以夫妻名义写了一张借条给男方父母,载明欠男方父母400万元。这件事情虽然过去但是在小夫妻各自的心里都留下了很深的芥蒂,加之女方与男方父母在生活习惯、子女教育理念的矛盾,终于在一次大吵后,女方带着孩子搬了出去,男方提起了离婚诉讼,要求房产归男方所有,抚养权归男方。男方胜券在握的心态,觉得自己收入高、居住条件优越、还有父母帮忙抚养孩子。女方找到我们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她在30岁高龄怀孕,产后还大出血,生完孩子就晕倒在产床上,她一定要保住这个她用命换回来的孩子。

  一审中,我们主张:

  1、女方冒着生命危险生下孩子,医生建议不宜再生育

  2、女方从事教育行业,性格温和,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3、女方工作时间灵活自由,且工作单位对职工子女获得优质教育资源提供便利;

  4、女方收入稳定。女方目前有固定住处,是由其亲戚提供,且女方有购房能力,离婚后可以给孩子一个稳定温馨的家庭环境;

  5、男方虽然为企业高管,但是性情暴躁、脾气古怪、不善沟通,加上工作强度大,时常要加班,甚至有派往国外常驻的可能性,不利于孩子的陪伴和成长。

  本案最终因为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各执己见,均要求孩子抚养权,最后由法院判决。法院认为,孩子的抚养应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予以确定。虽然男方收入较高,男方父母也愿意协助抚养,但男方工作繁忙,女方有稳定的收入和较多陪伴孩子的时间,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和能力,鉴于双方孩子年幼,分居期间孩子随女方共同生活,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法院确定孩子随女方生活,由男方支付抚养费5000元,至孩子十八周岁时止。

  我们通过这个案例来总结一下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标准:

  1、看孩子年龄。2岁以下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条件比如恶性疾病、不良嗜好等。10岁以上应考虑子女的意见。最难出现分歧的就是2-10岁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2、法院裁判的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那么这个原则是通过哪些因素来佐证的呢?主要有以下三个条件:

  1)优先抚养条件。比如一方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一方或者一方父母已经形成稳定的生活环境,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明显不利的。

  2)抚养能力:比如共处时间、学历、收入、居住条件等;

  3)对于6-10岁孩子也可以征求孩子意见。

  以上就是重庆离婚律师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女方收入低的情况,怎样帮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女方收入低的情况,怎样帮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重庆离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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