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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离婚人数创下10年最高!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4-15

  2019年度郑州市婚姻登记统计数据出炉,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郑州市办理结婚登记人数为71945对,比2018年减少了6575对,结婚人数创下10年来的最低值;同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冤家”有46499对,比2018年增加1731对,在2018年离婚人数“微微低头”后再次上扬,且创下10年来的最高值。

  “聚”少“离”多背后,是何原因?记者采访了业内人士和学者帮忙解读。

  平均每天197对新人结婚,结婚人数10年最低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2019年8月7日,七夕节,郑州女孩小崔哼唱着这首甜蜜老歌,和谈了3年多恋爱的心上人小刘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到了“幸福的红本本”。

  他们,是郑州市2019年登记结婚新人中的1/71945。

  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郑州市共有71945对新人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和意中人牵手走进婚姻殿堂,平均每天有197对新人登记结婚。和2018年平均每天215对新人牵手相比,每天少了18对新人送喜糖。

  这一数据,也创下10年来郑州市年度结婚人数的最低——

  2010年,郑州市结婚登记数为83597对;2012年为10年来最多,共计102173对。2019年为71945对,比2018年减少了6575对,下降幅度较大。

  平均每天约127对“冤家”闹掰,离婚人数10年最高

  有喜结良缘时的喜悦,也有劳燕分飞的酸楚。从2019年度郑州市婚姻登记数据来看,去年,郑州市共有46499对“冤家”离婚,平均每天约127对夫妇闹掰,与2018年平均每天约122对相比,平均每天多5对“冤家”散伙儿。

  这些人为啥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一线工作人员看来,离婚原因五花八门:有因为一方出轨离婚的,有因为婆媳矛盾的,有再婚后吵闹不断的,也有因为家暴、赌博、经济压力大、亲子关系紧张等原因过不下去的……

  “有一对夫妇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婚后生了俩孩子,小的才几个月,抱着孩子来离婚。问到为啥离时,当事人说事儿太多,说不清。”工作人员说,想着孩子太小,试着劝双方再考虑考虑,当事人说“三观不合”,也知道家庭破碎对孩子不好,可纠结了几个月,实在不愿再凑合。

  随着一对对“冤家”由于种种原因离婚,离婚人数也就水涨船高。对比郑州市10年来的离婚数据,中间虽有“低头”,却挡不住离婚人数越来越多、总体上扬的大趋势——

  数据显示,2010年,郑州市的离婚登记数为16484对,之后一路上升。2019年,离婚人数46499对,比2018年增加1731对,创下10年最高。

  结婚年龄最高峰为25至29岁,离婚年龄最高峰为30至34岁

  2019年度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中,在年龄段方面有何特点?

  记者了解到,从结婚登记年龄段分布来看,郑州市办理的结婚登记年龄高峰期为25至29岁,结婚人数50292人,约占结婚总数的35%。

  婚姻的“三年之痒”“七年之痒”,也在离婚登记年龄段分布方面可见一斑。从离婚登记年龄段分布看,郑州市办理的离婚登记年龄高峰期为30至34岁,离婚人数27829人,约占离婚总数的30%。

  该结婚人数减少还不着急,离婚有内因也有外因

  为何结婚人数会下降?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数据,上世纪80年代的人口出生高峰出现在1987年前后,按照历年结婚人员年龄统计,主流初婚年龄为28岁左右,据此推算,2015年的结婚登记高峰也是有依据的。从1987年以后,出生人口持续减少,也必将影响2015年以后的结婚登记人数,相应减少将可能成为未来较长一段时间的趋势。

  郑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郑州近年来适龄结婚人数和之前相比确实减少了,这其中,还有人不着急结婚,婚龄推迟也是登记结婚人数下降的原因之一”。

  为啥年轻人不着急结婚?网上,有人自嘲“因为太‘穷’结不起婚”,有人说怕婚后“妻管严”受束缚不敢结婚,也有人坦言:根本原因是还没遇到合适的人,不想找个人凑合着过日子,尤其是高收入、高学历的女性,宁愿单身不愿将就。

  而在离婚人数总体上升的背后,业内人士表示,有内因,也有外因。其中,很多“冤家”离婚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过于自我、不愿将就、对对方缺点容忍度降低、缺乏责任心等有关,也不排除一些人离婚是因为受房屋买卖及相关政策等外因的影响。

  深圳法院3年审结家事案件2万余宗,离婚案件占逾75%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上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深圳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白皮书》(下称《白皮书》)。2017年—2019年,该院审结家事案件不断增长,其中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上涨趋势明显。

  《白皮书》显示,全市法院2017年、2018年、2019年共受理家事案件20379宗,审结20020宗,结案数逐年小幅增长,每年增长比率为1.21%、7.64%,呈稳中有升的持续增长趋势。

  三年审结家事案件2万余宗 离婚案件占75%以上

  2017年至2019年三年来,深圳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职能,依法审结 20020 宗家事案件,妥善化解家事纠纷。在审结案件中,主要类型案件为离婚纠纷案件13324宗、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2032宗,抚养费纠纷案件979宗,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950宗。

  其中,2017年—2019年,审结离婚纠纷案件占家事案件的比例分别为68%、66%、65%;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占比分别为9%、10%、11%。从案件类型上来看,离婚与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案件主要类型,每年均占各类家事案件总和的75%以上,且离婚后财产纠纷上涨趋势明显。

  在离婚案件方面,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比例较高;30-40岁年龄段、婚姻存续时间7至15年的夫妻提出离婚的比例较高;90后“啃老”的比例高,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系向父母、其他亲朋的借款,或向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借款;离婚后财产纠纷增多;主张离婚原因符合法定准许离婚情形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增多;离婚纠纷双方均要求房产所有权,关于房产性质的争议以及夫妻共同债务的争议成为审理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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