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

专业,隐私安全,专注婚姻,专业团队专注婚姻继承家事法律服务!

首页 > 婚姻资讯 > 离婚诉讼 >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的,本人是否还要出庭?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2-11

一般说来,诉讼当事人委托了代理人的,本人就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活动了,但离婚案件不同于其他民事案件,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能否离婚,取决于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关于这个问题,诉讼代理人往往把握不准,难以就具体情节进行陈述、辩论和说明。

因此,离婚案件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原则上本人还要出庭。考虑到某些案件的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是精神病人,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要其出庭没有意义;

又比如,当事人正在患传染病,或正在国外不便亲自到庭,因此,法律在原则规定外,允许有例外。但前述两项例外也略有不同,对于不能表达意志的当事人,不仅可以不出庭,而且用不着提交书面意见;而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当事人必须要有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提交给人民法院。

重庆离婚律师尤辰荣团队专业致力于诉讼离婚。



版权声明,请勿复制传播本站所有文章,重庆婚姻律师网将保留追究版权的权利。

上一篇:夫妻关系中有过错方起诉离婚是否准许 ? 下一篇:智障夫妻难沟通 婚姻被判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