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

专业,隐私安全,专注婚姻,专业团队专注婚姻继承家事法律服务!

首页 > 离婚子女 >

规定的抚养费不够用怎么办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8-07

实际上,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婚生子女的扶养权和扶养权数额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如果一方要求对方按时支付扶养权,而对方又认为不够支付扶养权,那该怎么办?读完下面重庆离婚律师为你整理的内容,将对你有所帮助。
 
原先确定的孩子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物价上涨,生活、zhi学习费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以及父母经济能力改变等,都可能导致子女所需实际费用的增加。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这是重庆离婚律师为您整理的一份最新抚养费不够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抚养费没有足够的使用,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纠纷。如有任何法律问题,请向重庆离婚律师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版权声明,请勿复制传播本站所有文章,重庆婚姻律师网将保留追究版权的权利。

上一篇:亲子鉴定包含哪些项目 下一篇:怎么改名?改名字改姓名有什么影响麻烦吗?改名的法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