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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小孩抚养费起诉状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2-13

  离婚之后的抚养孩子的一方是需要另一方承担一定的费用支出这就是抚养费。关于最新小孩抚养费起诉状,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重庆离婚律师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答。

  要求增加小孩抚养费条件有哪些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37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了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

  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

  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什么是小孩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最新小孩抚养费起诉状

  原告:XX

  法定代理人:XX

  被告: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抚养费10500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涉诉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被告亲生儿子。1992年7月25日,被告与原告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和经XX法院判决离婚,原告由母亲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元,该抚养费在当时也仅够维持。但随着近年物价的逐年增高,原告因上学及生活开支的需要,每月50元的抚养费早已不够,而原告生母又没有固定生活来源,一直未再婚,独自承担原告的抚养费用非常困难,被告虽有较高的经济收入,但基于与生母的关系恶化,拒不增加抚养费用。原告生母故起诉至法院,于2007年11月15日经XX法院(2007)X民权初字第X号判决,判决被告每月给付原告抚养费500元,从2007年9月3日起给付至原告年满18周岁并高中毕业时止。然而判决书下来后,被告拖欠9月份至11月份的抚养费,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的抚养费被告也从未给付原告,经原告多次找到被告协商无果,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抚养费10500元(21个月×500元),并支持原告诉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XX月XX日

  以上便是重庆离婚律师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最新小孩抚养费起诉状的内容,由此您可以得知针对孩子的抚养费是按照起诉书的形式向人民法院申请的一种权利。果您还有什么疑惑的话,欢迎到重庆离婚律师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当然,重庆离婚律师的专业律师团队一定会给您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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