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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同居结束 一方付的“分手费”属不当得利吗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4-20

生活中,“分手费”比较常见。有这样一则“分手费”的案例:济南一对男女结束婚外同居生活后,女方付给男方5万元“分手费”。不久,女方又将男方告上法庭,要求男方返还5万“分手费”并承担违约金。重庆婚姻家事律师就该案例来解答分手费与不当得利的相关问题。
 
案例:
近日,济南市某地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主张返还已支付“分手费”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2017年2月,黎女士(离异)与吴先生(有配偶者)相识,不久,二人开始同居生活。
2018年6月,吴先生与其配偶离婚。
2019年3月,黎女士与吴先生结束同居关系。吴先生承诺,此后不再骚扰黎女士及其家人,黎女士支付给吴先生5万元。
2019年10月,黎女士以吴先生收到“分手费”后仍然干扰其正常生活、违反了双方约定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吴先生立即返还5万元并承担违约金1.5万元。
 
庭审中,吴先生辩称:
双方分手时,黎女士自愿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作为“分手费”及同居期间两人的生活花费;
同居期间,吴先生在经济和精神上付出较多,对黎女士的两位老人尽到了赡养义务;
依照民法理论上的自然之债,债务人如果“自愿给付”,则在给付行为完成后,不得再以“不当得利”要求返还。
因此,吴先生认为,黎女士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当地法院经审理认为:
在吴先生有配偶的情况下,二人过上了同居生活,双方的行为违背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善良风俗,亦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德,为法律所禁止。
黎女士支付给吴先生5万元,不属于不当得利的情形。
因此,判决驳回黎女士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黎女士不服,上诉至济南中院,中院审理维持了一审判决。
 

律师说法:法律对不当得利是如何规定?
社会中总会遇到不合法的遭受损失的时候,然而在面对不当得利侵害时,首先会想到是进行诉讼,法律对不当得利是如何规定的呢?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一、不当得利的概念。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民法通则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比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二、不当得利的分类有哪些?
不当得利依据不同标准可以作不同划分,最基本的划分是依据不当得利是否基于给付行为而发生,将其分为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
1、给付不当得利
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
这里的给付目的,即给付的原因。给付者给与财产总有一定目的或原因,或为债务的消灭,或为债权的发生,或为赠与,这里的目的或原因就成了受领给付者受取利益的法律上的根据。
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给付目的不存在或不能达到,那么受领给付者的受有利益便会因为无法律上的根据而成为不当得利。
2、非给付不当得利
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包括人的行为、自然事件以及法律规定。
人的行为,又可分为受益人的行为、受损人的行为和第三人的行为。基于这些事由构成不当得利的原因,是受益者无受其利益的权利。
所以,非给付不当得利的“无法律上的原因”即为受益者无权利而受有利益。
(1) 基于受益人的行为。
基于受益者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主要指侵害他人权益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受益者的行为可以是事实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
前者如侵夺他人所有物或擅自占有、使用、消费他人之物;后者如无权处分人将他人之物对于第三人为有效处分。
(2) 基于受损者行为。
这种不当得利以受损人为他人支出费用最为典型,如误将他人的家畜当作自己的家畜饲养,误以他人事务为自己的事务而管理。
(3) 基于第三人行为。
基于第三人行为的不当得利主要有:
债务人对债权的准占有人清偿,使债权消灭,致真正的债权人受有损失;债权的让与人在让与通知前,债务人对让与人清偿,致债权的受让人有损害;第三人将甲的肥料施予乙的田地中等。
(4) 基于法律规定。
基于法律规定的不当得利,是指在一定事实或行为发生时,法律不问当事人的意思,直接规定发生一定得利的效果。
如在因附合、混合、加工而获取被添附物所有权时,允许被添附物原所有人向受益者依据不当得利请求权主张以被添附物价值相当的利益返还。
(5) 基于事件。
如甲池塘的鱼因天降暴雨冲入乙的池塘;甲饲养的家禽吃掉乙的饲料等等,都是基于事件发生的不当得利。

三、不当得利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法上通常采用的举证规则是权利主张者举证,也就是通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
2、在特殊情况下却采用由否认主张者举证,其理由主要在于在部分案件中只有通过举证责任倒置才能更好实现实体真实,体现公平原则的要求。
3、基于不当得利的4个构成要件,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权利主张一方应当对前3个构成要件予以证明。
通过上文重庆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婚外同居结束 一方付给的“分手费” 属于不当得利吗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相关法律知识都有了初步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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