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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孩子压岁钱怎么办,不直接抚养孩子需要赔偿其造成的民事责任吗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6-18

离婚时孩子压岁钱怎么办?不直接抚养孩子需要赔偿其造成的民事责任吗?重庆离婚律师解析。
 
案例一:

男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2.6万元存款。
女方辩称2.6万元是以女儿名字存在银行的,属于女儿的压岁钱,男方无权要求分割。
男方则认为,如果夫妻离婚时不对压岁钱进行分割,在孩子没有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势必造成孩子跟谁过谁就有权支配的状况,对另一方是不公平的。
离婚时,孩子压岁钱如何处理?
 
重庆离婚律师:
家长给子女压岁钱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
传统风俗习惯中,压岁钱是春节拜年时长辈给晚辈的一种礼金,有压祟(岁)、辟邪、祝福平安的含义,实际上属于一种赠与行为,而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
压岁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已经赠与子女,子女享有对压岁钱的所有权。
即使子女的压岁钱来自于父母,但从赠出之始就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从而完全归属于子女所有,况且银行存款实行实名制,女儿名下的银行存款,当然也应认定归女儿所有。
在子女未成年时,夫妻一旦离婚,则由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保管该压岁钱。
 
案例二:
老李几年前与妻子王女士离婚,离婚时协议儿子小李由妻子直接抚养,生活费、教育费则由老李负担。
小李在与同学玩耍时将同学胳膊扭伤,经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药费等近万元。
但王女士无力赔偿,同学的父母向小李的父亲老李要求赔偿,但老李以小李未与自己共同生活为由拒绝赔偿。
不直接抚养不用赔偿孩子造成的民事责任?老李的理由成立吗?

重庆离婚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8条规定: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由此可见,小李虽是同母亲王女士共同生活,但其与老李的父子关系并未因老李与王女士夫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
小李将同学扭伤应予赔偿,在王女士无力赔偿时,老李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老李以小李未与自己共同生活为由拒绝赔偿的理由不能成立。


 
案例三:
小张在父母离婚后随母亲生活。
初中毕业后没有考上重点高中,小张母亲在未经父亲同意的情况下,为小张选择了重点高中,并交纳了3万元的择校费。
小张母亲事后同小张父亲交涉,要求其承担择校费的一半,遭小张父亲的拒绝。
小张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其父亲承担择校费的一半,小张的主张应否得到支持?
 
重庆离婚律师: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但所支付的教育费应在必要的范围内。
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教育费的承担以必要为限,上收费较高的私立学校、重点高中所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择校费,以及为子女报读昂贵课外辅导班或购买昂贵学习用具等所产生的费用,都不在必要的教育费之列。
超出必要限度的教育费只能由支出方自行“买单’,除非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自愿承担。
故小张的母亲在未取得小张父亲同意的情况下,选择较好的学校让小张就读,并支付高额择校费,应由小张的母亲自行承担。
 
通过上文重庆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离婚时孩子压岁钱怎么办?不直接抚养孩子需要赔偿其造成的民事责任吗?”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相关法律知识都有了初步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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