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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被告?离不了婚?重庆离婚律师解析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5-14

强扭的瓜不甜,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再共同生活了,同时也确实无法挽留时,最好不要选择逃避。近日,重庆离婚律师接触了一位40来岁的中年男人,这一段名存实亡的婚姻让他选择离婚,却苦于找不到人。
 
案例:
2009年,作为木匠的李先生,经媒人介绍,和隔壁乡镇的女方结婚,由于结婚前两人没有良好的感情基础,女方在婚后一个月就找借口南下广州继续打工,双方没有生育子女。
离开的前3个月里,双方还有电话来往,时不时还会嘘寒问暖。而后,女方就失去了联系,电话号码成空号,双方就再没有过沟通……
一年过去,他盼下一年能继续见面,共叙情缘;可依旧没等来消息,女方的父母也无法正常与其女儿联系。
他意识到这结婚一个月的妻子可能有变,但依然选择继续等待她的归来。
 
整整8年过去,依旧没有音讯,于是李先生鼓起了勇气,决定解除这段心痛的婚姻,但他仍然面临着一连串的问题:
准备起草离婚起诉状,怎样才可以找到被告?
即使到法院起诉,传票也无法送到给被告?
被告不出庭,那婚姻就无法解除,难道他就一辈子要被这段婚姻给困着?



律师说法:
对于案例中的情况,以及面临找不到被告的情况,重庆离婚律师特意指出,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在这种情况下找不到人要离婚,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
1、向法院申请失踪或死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对于这种找到人怎么离婚的情况,法院的具体做法一般有五步:
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立案。
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第四步:法院会在人民法院报等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期国内案件60日,涉外案件6个月。
第五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此外,重庆离婚律师在工作中,遇到很多当事人曾问过:我要离婚,我老公找不到怎么办?他都不出现怎么办?
依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是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出庭的。但一方就是不出现该怎么办?对此,法律还规定了一项:公告送达,缺席审判。不管是什么案件,都有这么个救济程序。
离婚案件虽然特殊,但如果没有这一救济程序,当事人一方就会因另一方永远不出现而一辈子离不了婚。因此,如有这方面顾虑的,请放开。
当然,万事以和为重,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离婚。

通过上文重庆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找不到被告?离不了婚?重庆离婚律师解析”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相关法律知识都有了初步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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