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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年后领证!结婚证离婚证仅差1天 夫妻躲债竟这样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4-03

事实婚姻,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和法律婚姻就差一张结婚证。虽然就差一本小小的红本本,法律地位确实相差非常大。近日,重庆婚姻律师了解到这样一件关于事实婚姻的“特别”离婚案件:生活了32年的加油站夫妻俩,为躲避债务,竟然在领取结婚证的第二天,就马上又办理了离婚证。重庆离婚律师结合案件内容来谈谈相关法律知识。
 
案例:两人同居32年育有儿女 这期间夫妻关系成立吗?
章女士一直经营着一家加油站,王先生因为借贷欠下了债务。两人于2019年1月8日结婚证,次日就立即办理了离婚证,并立下了《离婚协议书》,对章女士的加油站权属进行了分割。但这之前,两人已育有儿女(分别为32岁、29岁)。
王先生无力偿还债务,债主便通过法院请求执行加油站。
章女士提交了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想证明她和王先生在2019年1月8日才办理结婚登记;在此之前,并无夫妻关系,加油站不应被执行。
那么,从婚姻关系方面来看:两人共同生活期间,夫妻关系成立吗?



经法院审理:
1、关于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章女士提交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拟证明其与王先生在2019年1月8日才办理结婚登记,在此之前并无夫妻关系。
但该证明目的与《离婚协议书》内容并不一致:
在该《离婚协议书》中,明确载明章女士、王先生生育有儿子(32岁)、女儿(29岁),并有涉案加油站等共同财产,这表明章女士、王先生两人至少在其儿子1988年出生时便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领证前 两人夫妻关系是否成立?
此外,章女士没有提供证据,来证明两人此后已经分居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即使在2019年1月8日之前,两人未在民政部门办理过结婚登记,但两人事实婚姻关系已经成立,两人系夫妻关系。
 
重庆婚姻家庭律师提醒: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事实婚姻是不被法律所承认的。大众还是要做守法公民,结婚也一样,一定要记得去办个证,现在办证又不要钱,免得将来出现纠纷了受不清楚,双方都受罪。
 
通过上文重庆离婚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同居32年结婚证离婚证领取仅相差1天 夫妻为躲债务竟然这样做”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相关法律知识都有了初步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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