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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分居在哪起诉离婚?单方起诉离婚有何要求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时间:2020-03-04

很多夫妻在婚姻生活中感情破裂了但还没到离婚的地步,往往会选择分居一段时间。若是婚姻已经无法挽回了,才会选择离婚。那么在分居时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应该在哪一方所在地起诉呢?单方起诉离婚有什么要求?起诉离婚时应该怎么做?接下来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就网友咨询的离婚法律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网友咨询1:分居两地,可以单方起诉离婚吗?要准备哪些材料?
我准备离婚了,已经对那男人完全失去希望。两人是通过相亲认识的,没什么感情,现在分居两地。前段时间他还经常发短信威胁我,说要杀我家人和我。我准备离婚,他又不同意。我可以单方起诉离婚吗?
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解答: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不需要对方同意;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为夫妻感情破裂,建议收集证据,可以确保法院直接判决离婚。
此外,还可以委托律师帮助维权,维护合法权益。
单方起诉离婚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1. 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2.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3. 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4. 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5. 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6. 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7. 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网友咨询2:和老公分居两年多,如何离婚?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和老公分居两年多了,实在不想再这么拖下去,耗费心神。分居两年多了,我可以起诉离婚了吗?应该如何离婚?
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
1.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对方同意离婚的话,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
2.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
关于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
长期分居两年以上只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但是也不完全依据分居。解除夫妻关系,必须合法的经过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或者法院诉讼判决等方式。
关于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网友咨询3:两地分居,也不知道丈夫所在地怎么办?怎样起诉离婚?法律上有没有规定?

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如果的确不知道对方所在地,在原告住所地法院就可以起诉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诉讼案件属于一般的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同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是说,夫妻分居两地的,如果提起诉讼离婚需要到对方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但如果对方存在以下情况的,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 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
2. 对方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的;
3. 对方被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监禁的。
值得一说的是,上述的下落不明主要指原告联系不上被告人,根本无法确定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则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以上是关于夫妻分居两地,离婚诉讼的一些法律知识和起诉事项。如今婚姻自由,但还是需要慎重选择另一半,共同生活中免不了小争小吵,要分清这是因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还是生活中的必然发生的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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