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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中,如果一方经历了另一方的家暴,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2-25

      在婚姻中,如果一方经历了另一方的家暴,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能否多分一些呢?

      其实是可以的,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必须要照顾到无过错方。倘若一方有重婚,婚内与他人同居,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等行为,将被定义为过错方。

      所以根据此项原则,如果无过错方遭遇了家暴行为,受害人可以去医院开具证明,证明可以在上诉时提交。如果无过错方因家暴影响了正常工作,甚至需要接受长期治疗。那就意味着在财产利益方面受到了非常不利的影响,所以在财产分割时多分到一些财产也是应该的。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由此可见,即使一方对另一方有家暴行为,但在分割财产时也必须两人协商,无过错方并不能完全自己决定。

      无过错方作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人民法院将会尽可能的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家暴后果严重的,无过错方还可以向过错方追讨民事赔偿,法院也会给予大力支持,绝不会让过错方逍遥法外,也不会让受害者有冤不能鸣。

      家庭的稳定是需要夫妻双方来共同维持的,倘若夫妻双方有分歧应当好好沟通,不能用家暴这种极端的行为来解决。倘若两人没有感情,也可以协议离婚。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家暴这种行为都是绝对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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